勞動部公告自106年1月1日起訓練單位辦理「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」及「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」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,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。(以電腦測驗,由協會統一報名測驗)
為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「訓、考分離」制度,勞動部自102年1月1日起,陸續推動「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」等4種管理職類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,由原訓練單位「自行測驗」、「自行發證」方式,改採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,施行以來,推動成效良好。 為擴大推動本制度,勞動部公告自106年1月1日起,增加攸關事業單位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成效之「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」及「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」等2種管理職類安全衛生教訓練之結訓測驗,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,以提升訓練品質。
資料來源: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