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安法修正重點
修正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今(3)日上路,分兩階段實施,今起該法將適用於所有行業,包含派遣工、外勞,保障人數由670萬人增至1,067萬人,罰鍰最高上修為30萬元,依法勞工遇危險可自行退至安全場所,若員工傷亡雇主還要負起民事「連帶賠償責任」。
職安署說明,「勞工安全衛生法」正式更名為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,今日起將施行第一階段、涵蓋41種新修正的附屬法規,適用對象將由過去的製造業、營造業、傳統產業等,擴及至所有行業,包含派遣工、外勞都納入保障範圍。
綜合規劃及職業衛生組組長葉錦堂表示,職安法規定雇主應該訂定防止勞工過勞、精神壓力及肌肉骨骼相關疾病的必要措施,以強化勞工身心保護,像是辦公室長時間使用電腦恐造成「電腦手」、工作常彎腰抬重物恐造成腰部、脊椎的損傷,若未訂定防範措施,將開罰雇主3至15萬元。
過去發生過颱風天勞工仍要上班,結果造成不幸,葉錦堂說,未來勞工若遇有立即危險,可自行退避至安全場所,若是雇主對勞工做出「不利處分」,經勞工向地方勞工局申訴認定,即可開罰3至15萬元。反之,若是勞工濫用這項權利,雇主可蒐集證據向地方勞工局報告,經認定後就可對員工進行處分。
此外,雇主通報重大職業災害的時限也從過去的24小時縮減成8小時。葉錦堂解釋,「重大職災」的認定有3種情況,除了原先規定「在工作場所發生死亡災害」、「同一職災造成3人受傷,且均達到永久、部分或暫時失能」,新增「職災造成1人以上受傷,經醫師證明需要住院者」就視為重大職災。葉錦堂說,凡符合前述情形之一者,在公司代表人得知消息的8小時內就須通報,就是希望加快政府掌握職災的速度。
葉錦堂指出,職安法的第二階段規定將於明年元旦上路,像是企業的「機械、設備、器具驗證、化學品」等須登錄並建立分級管理制度,職安署將委託廠商進行抽查,違規將開罰20至200萬元,同時還針對石化業等高風險事業,規定須訂定「製程安全評估」,若違規引起火災、爆炸、化學品洩漏,最高可開罰300萬元。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0703000155-2602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