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公告自112年9月1日起訓練單位辦理「高壓氣體供應及消費作業主管」、「模板支撐作業主管」及「鋼構組配作業主管」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,應於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。

  1. 為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「訓、考分離」制度,勞動部自102年1月1日起,業依職業安全衛生 教育訓練規則第24條第3項規定,陸續推動「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」等14種「管理職類」之結訓測驗,於認可之測驗試場,採以「統一命(配)題」、「電腦測驗」、「系統列印證書」方式辦理。
  2. 實施以來,全國已建置55家合格測驗試場,並逾45萬名受訓學員接受測驗,推動成效良好。勞動部公告自112年9月1日起,增加「高壓氣體供應及消費作業主管」、「模板支撐作業主管」、「鋼構組配作業主管」管理職類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,應於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,以提供更為公正便捷之測驗機制,提升訓練品質。
  3. 提醒各訓練單位,有關結訓測驗於認可測驗試場採電腦測驗方式辦理,依其實際測驗日為基準,包括於公告生效日前開班而於生效日後測驗或補測者,均須採電腦測驗方式辦理。
    點此下載:勞動部112年5月31日勞職授字第1120202548號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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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公告:有關『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證照』到期日問題

有關『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證照』到期日問題交通部110.05.20公告:依行政院第三級警戒防疫指引,教育學習場域之訓練班為應額外關閉之場所,造成須受訓民眾無法如期完訓,因而「指定訓練機構停止開班後補訓練」展延至全國各地三級以上警戒防疫規定均解除後6個月內完成訓練(110.08.18交通部又公告調整:以上規定僅限於 到期日110.08.26前適用)